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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

冤家路窄,于菱去民航营业所买飞机票的路上,偏碰上了高歌。而且,他也想不到,手里捏着的那张飞往广州去的票,恰巧是高歌替王纬宇退的,革委会主任在最后一天,终于决定放弃这次出国考察的美差。但是,忙得七荤八素的于菱,竟认不出这个似曾相识的青年人是谁。

不过,于菱实在没工夫认,他现在倒羡慕去年那种囚徒生活。在牢狱中,在边疆时,无需费什么脑筋,思维简单到只有一个概念,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,只想着四个字“ 活着,出去”。现在,不灵了,广场方砖上的血,唤醒他那原来甚为朦胧的意识,能不思考吗?能不探索吗?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,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,竟会被几个蟊贼搅了个昏天黑地,差点闹得国家破亡,民族沉沦,而且还不是短时期的猖獗,整整忍受了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。有多少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桓,寻求真知,又需要经历多么艰难的过程呵!

但是对面那个年轻人,也没能马上认出于菱来,反正觉得有点眼熟,就失神地站住了。放纵的夜生活,饮酒,打牌,女色,使得“红角”革命家失去了原来的精锐之气。现在,他脸上的惟一特点,是那双塌陷下去的眼眶,和一对失神的眸子,所有在赌场输光口袋里最后一个铜子的赌客,都会有这种充满血丝的结膜,和显得混浊的玻璃体,而变成一副令人望而生厌的样子。

其实,在黑的小胡同里,于菱,比较粗心的,总不及格的大学生,是不会看得那么仔细的。但是,由于近十年来,一直以车代步的高歌,竟然忘了行人应该躲避车辆的简单道理,直撅撅地挡住了于菱的去路,这才使他想起这个拦路虎,好像在哪儿见过面?

谁?

倘若不经过那十个月的磨炼,于菱也许不介怀地朝这个陌生的熟人,打个招呼,但如今,他的心要冷酷得多,别人不伸出手,他决不上前一步。胡同本来不宽敞,绕也绕不开,只好按了一下车铃,警告对方躲开。

哦,他先认出了于菱:“你——”

于菱轰的一下,仿佛踩在地雷上一样——啊!两眼冒出火来,原谅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!一个男子汉( 如果他确实是条汉子的话),对于曾经欺侮、凌辱、调戏或者诬陷过自己心上人的死敌,是无法心平气和,保持那种高雅的绅士风度的。他跳下自行车,一把抓住对方的脖领,刹那间,柳娟愤恨的脸色,几乎同时出现在两个人的记忆里,说实在的,无论对于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,都不是愉快的。

啊!七月流火,那难忘的一天呵……

据说,有些动物对于地震前兆,会产生某种预感,常常在地震发生以前,表现出惊慌失措,躁动不安,心神烦乱的状态,至今科学家也无法解释。

那一天,高歌早早地醒来了,一看表,才七点半,妈的,他骂了一声,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。打完最后一个八圈,他做了一副满贯,已经是清晨四点钟了。只睡了三个钟头,就再也合不上眼皮,岂非咄咄怪事?自从他父亲,那位一辈子谨慎小心的汽车司机,抱着忐忑不宁的心情,离开这个世界之后,高歌搬进新居,很少在九点钟以前醒过。可今天,才七点半,就在原来是专家招待所的高级房间里,辗转反侧,无法成寐了。

其实昨天夜里的麻将,他本无意打,无奈那位卷毛青鬃马,贵贱缠住他不放。按说,那是过去的情谊了,然而她也忒多情些,自认为是高歌明媒正娶、合理合法的原配夫人。因为要不是她,冲上那七千吨水压机,给了下不了台的于而龙一记耳光,打得高围墙里的“独裁者”威风扫地,整个局面是无法改观的。她还当着数千人,强迫于而龙当场跪下向群众赎罪,可是,于而龙不是醋里泡过的,要他屈膝却不那么容易,气得她满头卷毛都直竖起来。不过,她的这一巴掌,是有功的,从此扭转乾坤,高歌得以正式登上舞台。也许为了感激她,高歌就和她产生了这种称之为介乎恋爱与结婚之间的过渡关系。

那时候,还在马棚住宅区住着,老高师傅活在人世,曾经向他儿子,向可能是他儿媳的这个女人,不,名义上还是姑娘,跪下来哀求过:“你们可不要去难为好人,作践好人,那可是罪过,老天爷不是不长眼的。”

“什么是好人?谁是好人?现在中国成了洪洞县,连自己是好是坏都闹不清。”

“别人我不敢打保票,我给于厂长开了那么多年车,他可是一心扑在群众身上,一心扑在厂子里的呀!我在世上活不多久了,你们让我顺顺当当咽下这口气吧,我求求你们,他们谁愿意闹谁就闹去,你们别跟着折腾啦!”

高歌对他父亲的奴性感到气愤和羞愧。而卷毛青鬃马戴着碗大的纪念章,金光闪闪,对半身不遂的老人,挣扎着跪在他们面前,非但毫无半点怜惜之心,反而圆瞪着眼,气呼呼地说:“ 看像个什么样子,神经透了,求爱一样地跪着,要不是纪念章挡着,差点碰上我奶子。高歌,管管你老子吧!”

不久,老高师傅含恨离开人世,他咽气的时候,他儿子正率领着人马,在市里初试锋芒,大打出手呢!

要不是王老,( 哦!那真是有远见的人呵!)高歌和卷毛青鬃马也许过渡完了,该登记了,那后来也无法起飞了。王纬宇劝他:“良禽择木而栖,小高,假如将来有一天,你满身朱紫,身居要职,愿意身边有一位粗俗不堪的太太吗?”

果然,高歌随着地位的提高,身分的改变,眼界和欣赏口味也不同往昔了。围绕着他的女性当中,最不济的,也比那位卷毛强得多。她,已经失去吸引力了,虽然她觉得自己是正宫娘娘。

可她来了,穿着一件近乎透明,而领圈开得太大的半袖衫,像一贴膏药似的粘着不肯走,高歌便招呼几位小兄弟搓麻将,那本是例会,一般打到深夜,也就拉倒的。但一来高歌手顺,连和满贯,不肯罢手;二来借此挡车,使那位紧贴在身旁热乎乎的女性滚蛋。所以一个四圈,接着一个四圈,打到四点多。也许他太集中精神做清一色了,不知什么时候,那个抹得香喷喷的女人走了,大家哈哈一笑散去。

高歌想起床,头昏昏沉沉,躺在那儿,又浑身不自在,心里憋着一股劲,真想嗷嗷地叫两嗓子,才能轻快似的。怎么回事,他也茫然了,过了一会儿,他似乎明白了,应该成家了,总这样打游击,过水浮云,实在不是长远之计。王老又给他敲警钟了,( 哦,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!)“老弟,不要搞昏了头,你跟那三四个货色搞的什么名堂,争风吃醋,女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,你犯不上为她们身败名裂,要出了情杀案,就有你的热闹可瞧了。”

——都给我滚,这帮骚货,这帮破鞋,我需要真正的爱情,她们根本不是爱我这个人,是爱我的地位,我的职务,我的汽车,我的权势。妈的,只要我一旦失去那些身外之物,她们也会马上卷铺盖滚蛋的……

高歌突然想起前几天,在一次招待外宾的歌舞晚会上,他在舞台上那一群水乡姑娘的行列里,在那个领舞者的脸上,看到了熟悉的,然而却是引起酸性反应的面容。哦,那对魅人的眼睛,真是目光如水,顾盼多情,他多么想借邻座的观剧镜仔细地看上一眼呀!是她,是柳娟,她那曼曼起舞的美姿,像一首玲珑剔透的诗,灵活轻软的腰肢,优雅婉约的体态,本身就是一支动人的旋律,舞蹈是以一种形体美来征服人的。而柳娟,则又加上她那磁铁般吸引人的眼睛,那时候,他觉得舞蹈编导太不懂得观众心理,应该让她在舞台上多停留一会儿,然而,她飘飘欲仙地隐去了……

是她,一点也不错,是那个在学校宣传队钟情过他的柳娟。他敢发誓,那阵儿,现在扭住自己脖领的于菱,只不过是个跟着瞎胡闹的傻小子罢了,压根儿就不是他的竞争对手。于菱唱起歌来跑调,演戏只能跑龙套,弹吉他连音都定不准。可是,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,那个劳动教养的现行反革命分子,远在沙漠那边,永无翻身出头之日,据说,柳娟矢志等着他。“唉!为什么我得不到那样真挚的爱情呢……”

哦!乱透了,在床上翻来覆去,心里像一团麻,那种已经好久不出现的不安心理,又如吃多了甜腻食品,往上泛酸水似的涌上来。自从他冲杀出“红角”,头角峥嵘以后,总有好几年的工夫,被这种时隐时现的不安心理困扰着。怎么形容呢?很有点类似范进中举后,搬进新居,他那可怜的妈,怎么也不相信屋里的一切是属于她的。他,一个三级磨工,也是很久很久以后,才习惯把自己看成一厂之主。可是,奇怪的是到了公元一九七六年的七月二十九日,这种真正的主人翁感还像空中楼阁一样,竟认为这座庞大工厂的所有者是于而龙,太可笑,也太反常了。过去,为了矫正自己的僭夺者感情,只好以亡命徒的思想来抵偿。今朝有酒今朝醉,得乐一天,且乐一天,狂饮暴赌玩女人,什么都学会而且精通了。后来,大概认为江山坐稳了,谁知经过四个月前广场上的大较量以后,他那好几年都不曾出现过的不安心理,又频频地发作了。试图用许多报纸上的革命理论来镇定自己,不灵,那些狗屁文章,恐怕作者自己都不相信,纯粹是白昼梦呓,怎么能给高歌一点安慰和信心呢?

于是,他萌出一个念头,要是把那个舞蹈演员弄到手,也许能填充自己心灵中的空虚吧?——唉!其实何止心灵,空虚的地方多着咧……

她多美啊,简直是个迷人的精灵,他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。人的本能,凡是越是难以弄到手的东西,越是要想方设法地攫取,那个穿着半腿裤的水乡姑娘,怎么也在脑海里推不开了。

剥啄一声,有人轻轻地敲他卧室的门。

“谁?”

笃、笃——笃!

糟糕,两短一长,是卷毛青鬃马的暗号。妈的,不要脸的狗皮膏药到底饶不了自己。但是又不能不放她进屋,因为她声称有些要紧的情报,必须马上告诉他。

“真会找借口,臭妖精。”

但妖精千真万确是来向他报告的:第一,于而龙钓鱼打猎的距离愈来愈远,昨天,竟有人开车来接他。“ 是周浩吧?”高歌问着这位确实像一匹洋马似的动态组长。“ 不是,是部队的汽车,白牌,不知搞什么秘密串连去了?我们开吉普盯了一阵,没咬住。”

“还有吗?”

“第二,于而龙的女儿,那个披着长头发的美人,和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,在广场马克思像跟前站了半天,假装站在那儿看画像,不知等谁?”

“妈的,人还在,心不死啊,这都是新动向啊!”

尽管那样说,高歌心里那股烦躁不宁的情绪有增无减,对她那薄尼龙短袖衫里的一切,竟半点不感兴趣。

她说:“倒不如那回在电工室里,一不做,二不休,索性把于而龙给打发了。”

“真后悔没听王老的话,‘ 给我狠狠地打!’那是什么意思,还得承认,姜是老的辣,人家早料到这一天,打蛇不死反遭咬。蛖,再说那时哥儿们也不心齐,你打重,他打轻;你打东,他打西,这里下手狠点,那里要讲政策,妈的,毁就毁在窝里哄。我心里烦死了,天怎么这么闷,要于而龙现在落到电工室里,就怕——”

她嗤地一笑:“高歌,怕你也咬不了卵!”

一个女人竟然粗俗村野到如此田地,真可怕。他又想起那个袅袅婷婷,翩翩跹跹的柳娟,在追光下裕如雍容,柔曼轻盈的神态,相比之下,这位情报部长就令人倒胃口了。

“也许于而龙打算第三次爬起来?”

高歌说:“那就第三次把他打倒。”

“要是打不倒呢?亲爱的。”

“那,他不倒,也许就是我倒。”

她乜斜着眼扑上来:“你不已经倒了吗!”

像触动了他的痒处似的,他把这个女人紧紧搂住,两个人在床上滚着。但是卷毛青鬃马却在耳边,听见高歌在喃喃地念着一个陌生的名字,她怔住了,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。

“小高,你在说些什么?”

“我什么也没说呀!”

“谁是娟娟,你告诉我!”

“你就是娟娟,你就是——”他扑上去,眼睛里露出一股兽性的欲念。

许多地震观测者所看到动物在震前的异常表现,都可以归纳到一种末日来临感的特殊状态上,因而形成种种颠倒、错乱、反常,和魂不守舍的举止上来。那一天,高歌确实神经出了问题,从早上开始,本应睡得香香的,偏偏老早醒来。使他得到发泄的肉体,忽然感到恶心慌不迭地躲开。爬起来,坐着汽车,直驰厂区,看他的脱产文艺宣传队排练那“ 就是好,就是好”的声部轮唱,使他无端地发起火,大骂编这种没理搅理,耍无赖歌词的家伙,不是个白痴也是个混蛋。因为是他嘴里出来的话,民兵们也无可奈何,换个别人,轻则学习班,重则专政队,要收拾的。所以重新回到食堂卖饭票的小狄说:“ 看起来今后普希金,或者莱蒙托夫,大概还是需要的,总是‘就是好,就是好’,诗人还有什么用场呢?”

其实,小狄也是犯愚,诗人总会找到讴歌的对象,哪怕是广场上制造血海的棍棒,尽管那时并不付给稿酬。

然后,高歌又驱车到部里,在运动办公室见了王纬宇,把闲杂人等都支出去后,他啰里啰唆地说了半天。王纬宇还是莫名其妙:“小高,你的思路相当相当紊乱,首先,你得明确一点,于菱在被抓前已经送进大学,跟厂子毫无牵连啦!”

“不,我们派人上大学,是为了管大学,既然于菱没有管好,反而被人家管了,我们就有权收回这个人,该打该罚是厂子的事。现在这样处理,能对得起一国之母吗?”

“我弄不懂,小高,刚才你的意思,从路线斗争角度上分析,对明目张胆,丑化攻击首长的现行反革命分子,未能绳之以法,处理过轻,有意见,这种革命义愤,保卫首长的热忱,可以理解。可你偏要把对他的处置权抓到自己手里,工厂也没有毙人的权力,能拿于而龙的儿子怎么办?你能不能逻辑性强些,今天怎么啦?简直语无伦次!”

他忽然想起他的卧室门钥匙,还在锁孔里插着。糟啦!倘若谁要拧门进去,发现床上躺着一个脱得光光的女人,又该当故事传开啦!他赶紧拨卧室里的电话号码,铃声响了一会儿,无人来接,谢天谢地,他松了一口气,那个不要脸的骚货走了。

他和王纬宇怎么说得既清晰明确,而又含而不露呢!虽然和王老已经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,但要赤裸裸地说出心里的话,还有点难以启口。他的真心本意是:要柳娟能答应我,作为交换条件,可以把于菱保释;要拒绝的话,那就给他来个罪上加罪,永无生还之理。但说出口来却是:“ 按我和于菱的私人关系,我应该帮忙,使他早一点回来,有什么罪过,也允许留在厂里监督劳动;可是从大是大非上衡量,胆敢攻击那样一位中央领导人,他的矛头实际指向谁,不言自明,所以又觉得便宜了他小子。”

王纬宇是何等聪明的角色,对方一张嘴,就能看出肚肠里装的什么名堂,看他满脸晦气,一脑门官司的样子,心里盘算着老徐的至理名言:这些暴发户们绝不是成事之材,既无创业的宏图大略,又无守成的雄心壮志,他们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,要比预料的还要快些。难道不是如此么?高歌的精神早就开始衰朽了,现在恐怕连抄那几万字学习心得的劲头都不会再有了。

他问高歌:“打开窗户说亮话,是不是因为还存在着一个第三者的缘故?”

“我不明白王老你话里的涵义。”

“你所以希望控制住于菱的生死,正是为了那个第三者,对不?”

高歌讲:“在更大程度上,是对付咱们共同的朋友,于而龙,现在,他活动频繁得很呢!”

“我从来不以感情代替政策。”

年轻人嘿嘿一笑:“王老,你总是说一些永远正确的话。”

“我劝你对那个第三者死心。”

“王老,请你不要误会,我如今对于女人,已经很反感,很讨厌。”

“哦,什么时候成了尼采啦?”

高歌不懂尼采是什么人,但又不愿露怯,便闪避开去,径直地说:“这是一项战略措施。”

王纬宇笑了,他非常理解,所有从事卑鄙龌龊勾当的家伙,总要寻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。便说:“算了,谈实质问题吧!”

高歌当然也掌握住王纬宇精神上的弱点,只要于而龙不进八宝山,就是他的障碍,他的威胁,他的势不两立的对头。“十年前,不能从肉体上予以消灭,十年后,也必须在精神上把他彻底打垮,要不然,坩埚事件还会重演的。”

“啊!小高,十年前,你错过了良机,现在想跟他搞精神战,不是我小看你,你把自己乘以十,乘以一百,也不是于而龙的对手。想在精神上把他搞垮,小高,你肚子里的真才实学还少一些。历史上有一些文化落后的民族,凭一时野蛮征服了文化较发达的民族,到头来,征服者变成被征服者,最后连自己的民族都消融在早先的战败者手里。你以为杀了他的儿子,夺了他的儿媳,于而龙就会服软认输,你比大久保如何?”

“那你未免太长他人志气,我们一个有利因素,是注定要始终在路线斗争中占上风,无论老家伙多能耐,最高支持我们,也需要我们。”

“哈哈,很好,你能有充足的信心,那倒不妨试一试,沙漠那边,我倒有点板眼,可以按我们的意志要求办。”

“我来找你的目的就在这里,王老,你是个法力无边的人。”

“可是那位舞蹈演员,我怀疑你——”

难道他王纬宇不也有一种嫉恨的感情么?每逢二四六的傍晚,只要电讯大楼敲过六点,那个娉娉婷婷的姑娘,准会出现在部大院,朝于而龙家的楼栋走去。

准得不能那么再准,六点整。是什么因素使得那个女孩子把自己的命运,依附在一条覆灭之舟上?是一种他觉得恐怖的殉教徒精神。不但那个舞蹈演员,连那个会三国语文的翻译,连那些骑兵,那些和工厂一齐长大的年轻人,他都恨得要命。很清楚,只要于而龙张开怀抱,他们会情不自禁地扑上去。而他,革委会主任,倒有点类似英国女王派往殖民地的总督一样,工厂里的人,绝大多数对他是侧目而视的。是的,于而龙是块磁铁,当然,他想砸碎它,整整砸了四十年,结果又如何呢?

每当他看到,那个自由哥萨克,和他的画家女儿,和代替了于菱位置的舞蹈演员,在眼皮子底下出出进进,想到自己屋里,在菲律宾杨木与和田壁毯之中,空空荡荡,膝下无儿无女,那种嫉恨的感情就更加强烈。

“王老!舞蹈演员终归是个女人。”

“你不会得到她的。”

“试试看。”

“还是拉倒了吧,不要讨没趣!”

高歌站起来告辞,因为他得到了承诺。

王纬宇继续用激将法对付这类蠢材:“ 你不行的,小高,你不是对手!”

“你等着瞧吧!”高歌嘟哝了一句下楼,在汽车里,他对自己说:“如果我得到了她,我就开始过真正的生活。”

司机问他:“上哪儿去?”

他告诉柳娟那个歌舞团的地址。

“你要干什么?”

高歌镇定下来,早些年对于斗殴厮杀司空见惯的“红角”革命家,虽然很久不操旧业,但最初的慌乱过去,以挑衅的口气质问着。

于菱一把搡了出去,骂了声:“ 混蛋!”推车要走,好像努力想避开使人厌恶的东西似的。因为胡同狭窄,高歌虽被推在一边,但一伸手,仍然拦住了于菱的自行车。“ 滚——”他还有许多事等着办,决定以一种最大的蔑视,代替报复,喝了一声,离开这个越看越使他憎恶的人。

“你来得及听我说完一句话的,于菱,过去的,我们且不论它,因为这件事有关着现在,甚至将来,所以——”

于菱挺不客气地嘲弄:“你还会有未来吗?可笑!”

“谁都有未来,死去的人,也不例外,有的流芳百世,有的遗臭万年。”

“放开我车。”

“听着,如果你不怕柳娟的名声,闹得满城风雨,那就请她准备好,在法庭上和我当场对质吧!我马上就要被控告为强奸犯,或强奸未遂犯了。”

“谁在控告你?”

他苦笑了一下:“我的朋友,不,我的导师王纬宇——”

“他?”

“对的,我很理解他,他需要生存下去,所以用得着垫脚石。我希望你能转达给你的父亲,但我绝不是向他投降,请你告诉他,下一个回合,假如他想下手搞掉王纬宇,我可以提供一批重磅炸弹。”

“你他妈的卑鄙透了!”于菱跨上车离开了他。背后,还传来他狼嗥似的笑声,在胡同里响着,由于更深夜静,由于人迹稀疏,他那笑声在狭窄的街巷里反复回响,而且细细品去,那笑声又好像是哭声,但是,他干嘛要哭呢?

于菱回到家里,夜已经很深了,见他爸爸妈妈的房间里还亮着灯,便推开书房门进去。

“啊哈,敢情都在。”

于莲招呼他:“快坐下吧,来晚了,就没你的份啦!”

“什么好东西?”

还带着舞台残妆的柳娟,朝他笑了一笑:“ 西太后的小点心,爱吃吗?”她递给他一个小窝窝头:“ 我记得还是小时候在东安市场里见过,多少年啦!夏阿姨真是个有办法的人。”

于菱晃晃脑袋,不感兴趣地把那蜡黄色的小窝窝头,又放回到点心盒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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